孕妇告撞车司机获赔26万 女儿降生后再次索赔
遗腹女因父亲车祸死亡获赔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丈夫因车祸死亡时,李女士怀着身孕。此后,李女士将事故的另一方告上法庭,获赔26万余元。宣判次日,李女士生下一女,她遂代女儿再次起诉索赔1万元。
李女士及丈夫谢某均是四川来京务工人员,暂住在顺义。去年6月30日,谢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捷达轿车在顺义区天柱中路相撞,谢某当场死亡。此事故经交通队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去年9月18日,李女士带着身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11月23日,顺义法院判决王某赔偿李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6万余元。
宣判后第二天,李女士的女儿出生。李女士又于12月18日代其女儿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女儿今后的生活费1万余元。
开庭时,法官向王某说明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李女士的实际困难后,王某表示全部认可对方的诉讼请求。法院于是当庭判决王某赔偿李女士的女儿今后的生活费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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