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克惠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举报工作会议上指出
加强举报工作 推动反腐建设 本报深圳2月24日电(记者徐盈雁 赵衡尹铮)在全国首个举报中心成立20周年之际,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举报工作会议于23日至24日在举报中心的发源地广东省深圳市召开。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出席会议并讲话。她说,高检院党组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贾春旺检察长主持召开两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充分肯定了举报工作成绩,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
胡克惠指出,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举报工作已形成集宣传、受理、分流、审查、转办、初查、保护、奖励、答复等工作环节于一体的专门工作制度,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胡克惠强调,举报工作要增强群众路线意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检察机关除设有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方式外,还要通过下访巡访、登门拜访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主动接受群众举报;要坚持举报中心统一管理举报线索制度,改进线索分流方式,适应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要求。
胡克惠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增强内部制约意识,提升举报工作效能。一是建立会商机制;二是加强督办催办;三是建立定期清理制度。
胡克惠要求,要建立奖励金,对侦破案件有功的举报人给予奖励,要切实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分市级以上检察院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支持,建立奖励金,有条件的县区检察院也要建立。奖励金的来源,主要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拨款或按规定从追缴赃款中按比例提取。凡属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切实做到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会议还对一批控申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广东省检察院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分别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