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本山的经纪人说,赵本山有自己的二人转表演场所,还拥有剧目创作组,有很多改良的、重排的、新创的节目。能够入选“当之无愧”。
但是,辽宁一些曲艺界的专家和老艺人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赵本山所演出的“二人转”与原汁原味的东北“二人转”其实已经有很大差异。就他本人而言,虽然他对“二人转”的贡献非常大,但作为纯粹的“二人转”传承人似乎还欠点火候。
名人效应为“活态流变”作贡献 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其实是人人有责,普通人可能在传承上继承的东西多,但在发扬上影响力较小;而名人的效应正好相反,他们可以利用他们的名气等最大限度地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
此次公布的是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551名,包括了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俗等五大类。传承人的管理是分级管理,国家级传承人由国家出台政策管理,省级由省级管理,以下类推。对于国家级的传承人,国家会采取相应的措施给予保护。如今,赵本山可以称之为是“国宝级”人物了。
命名和认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以人为载体,依靠传承人的口传心授来传承,因此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抓住传承人就抓住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表示会有计划地征集并保管国家省市县级代表传承人的代表作品,建立代表性传承人的档案,制定出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代相传的、无形的、活态流变的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的文化基因,因此它体现着一个民族的智慧和民族的精神。它不是一个固定的东西,可能是一个传统的绝活,一个民间的习俗,或者是一个文化空间。我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所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确实是绚丽多姿、异彩纷呈。如何对其保护、保存、利用和传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2004年我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但是由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尚未出台,大部分地区也没有相应的地方法规,许多具有很高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能依法得到保护。对于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尺度范围,以及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具体事宜,也没有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定。民间文艺存在着被滥用、篡改、假冒以及大量流失的严重现象,传承也面临着后继无人的悲凉。民间文化工作者无法像保护地下文物一样去保护地上活着的文化遗产。
“非遗”主体是谁如何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如何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人享有什么权利,以及非权利人商业性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手段等突出问题显著地摆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前方。如何以法律的手段、特别是知识产权法的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调控,以何种方式保护,怎样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地保护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包括版权和邻接权、专利权、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秘密、外观设计、商标和地理标志,在某种情形下可以发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但是,现有知识产权体系框架被运用至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时,却存在着制度瓶颈和理论障碍。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主体的不特定性和群体性、保护时间上的无限期性和传承性、保护客体的不确定性等特征,因此很难简单套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传统法律关系模型。
为什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要采取保护,一位教授认为是因为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存在区别,有形财产利用会发生损耗,但无形财产在数量上会取之不尽,越多人利用价值会越高且不会遭到破坏,所以如何让更多的人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者应尊重原住民,要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对所有权进行界定。
非物质文化进入商业利用时,如何解决保护、授权以及利益分享非常重要。但这也不是仅仅依靠知识产权制度就能解决的问题。即便对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作出一些调整,也只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某些方面的保护,其全面保护还需各方面的努力。
文化部已报送“非遗”保护法草案(送审稿)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是为了借此进行交流与传播,保护传统文化的生命力,而不是仅仅赋予某些原住民族权利,确立某些法律主体对文化遗产的垄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后续管理与利用才是保护的关键。
在相关法律还没有出台之前,也许还有很多方式可以保护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部近日就表示,要在10个省市搞试点,让京剧包括京剧现代戏进入中小学课堂。这也是一种保护,了解是保护的第一步。
值得欣慰的是,文化部已向国务院报送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送审稿)。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抓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问题进行研究。(记者席锋宇)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