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生薪级工资可高定1至2级,每人每月再由财政补助600元 本报讯(通讯员石敬云、李文胜记者周万良)为吸引、鼓励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沧州市日前出台意见,规定今后凡到该市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相关专业普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定级时薪级工资将高定1至2级,并由县(市、区)财政每人每月补助600元。
沧州市规定,乡镇卫生院通过调动或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增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优先使用事业编制。到乡镇卫生院就业的医疗卫生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
该市还建立起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正式就业前见习制度,并在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建立了见习基地。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以在与县(市、区)人事部门、卫生部门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的前提下,由市、县两级卫生部门选派到见习基地进修学习两年,所需费用由选派部门同级财政和见习单位按1:1的比例负担,并发给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贴。见习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技术资格后,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至少5年。工作不满5年的,其进修学习费用、生活补贴按每少工作一年,退还卫生部门20%计算。退还费用用于乡镇卫生院人才的培养。
接收毕业生见习的医疗卫生单位,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按每接收1人每月补贴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各县(市、区)可按实际发放的补贴数额,向市财政申请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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