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婚姻登记处与警方户籍联网 “骗婚”案可当场识破
本市(注:北京)各区县婚登机构将与所在地派出所建立假证件联合处理机制,涉嫌使用假证件者将被拘留。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李紫薇昨天表示,2007年,婚登机关共制止36起“骗婚”案件,386件使用假证件办理婚姻登记案件。
“骗婚者”女性居多 “根据我们的调查,本市发生的这类案件有明显的女性违法倾向。”李紫薇介绍说,去年,婚登机关共制止36起“骗婚”案件,不少骗婚者均是多次诈骗,利用对方想结婚的特点,盗用或者编造虚假信息,使用假身份证件欺骗对方办理结婚登记。“这些人结婚后短则当天,长则3个月,便以各种理由获得对方大额财物后失踪。”据介绍,在北京市发现的骗婚案件中,多数为持假证件的外省市户籍者和北京居民通婚,且持假证的当事人多为女性,具有明显的女性违法倾向;受骗者多为找对象较困难的大龄男性,集中于北京郊区。而且,双方往往从相识到结婚时间都不长,一般不超过3个月,女方主动或者同意和男方结婚,而男方没去过女方家。
持假证结婚拘留10人 “骗婚者实质上是利用婚姻登记与户籍没有联网的现状,借结婚实施的诈骗行为。”然而,骗婚案件目前在法律上还存有盲点。“因诈骗而形成的婚姻为不法婚姻在审判实践中不存在异议,但该类婚姻按可撤销婚姻处理还是无效婚姻处理则有分歧。”毅诚律师事务所张高峰律师分析说,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制度。如果是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或者因为胁迫结婚的,当事人的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然而,“骗婚”既不属于无效也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往往使骗婚案件的审判上存在难度。记者了解到,2006年以来,北京市共拘留使用假证件办理婚姻登记者十余人,但因骗婚被判刑者仅1人。
涉嫌骗婚可究刑责 针对北京市“骗婚”案件日益增多的情况,李紫薇说,市民政局已于近日出台措施,要求各区县民政局婚登处和所在地派出所建立使用假证件违法行为联合处理机制。“按照这个机制的要求,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时发现可疑证件,将立即同当地派出所联系,由派出所将可疑证件送往专门鉴定机构鉴别,一旦认定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时使用假证件,将对使用假证件者行政拘留,并进一步对其行为作认定。若涉嫌骗婚,将按照诈骗行为,依据所涉金额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全市婚登机关登记员均配备了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和一、二代身份证鉴别仪,并由公安部门的专家为婚姻登记员作识别真假证件的培训。(记者赵王月)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