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委员会 一、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
2003年,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厉以宁副主任为组长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题组赴广东、辽宁等地调研,并于2004年初向中央报送了《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
温家宝总理指示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研究室会同有关部门形成一个指导性的文件。经济委员会于2004年10月邀请文件起草小组的负责同志介绍文件起草情况并对文件初稿进行讨论,再次受到了温家宝总理的重视和肯定。2005年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36条)正式颁布。这是建国以来国家颁布的第一份有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文件,在非公经济界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2006年11月,经济委员会与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在江苏南京共同主办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论坛”,追逐研究解决贯彻“非公”36条中遇到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和积极的影响。
二、关于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加快西部地区优势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新疆独特的资源优势和向西开放的区位优势,是加快西部地区优势产业发展和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2006年,以段应碧、范西成副主任为组长的“加快西部地区优势产业发展”专题组,重点就如何发挥新疆优势、加快新疆经济发展问题,两次赴疆调研。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自治区书记王乐于泉同志多次与专题组座谈并交换意见。通过调研,形成《关于发挥新疆优势,加快经济发展的建议》。12月,温家宝总理对《建议》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要充分发挥地区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调研成果,在此基础上形成带有长远意义的规划和政策。2007年9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经济委员会调研报告的主要建议和观点,在《若干意见》中得到充分体现。
三、关于以政府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问题
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是“十一五”期间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经济委员会2005年就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的政府作用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由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清泰任组长。调研期间,组织召开了多次专题座谈会,并邀请北京、上海等九省市政协经济委员会结合各地情况进行了协同调研。调研组向中央建议,以政府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必须使政府从替代市场功能中逐步淡出;改革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改革生产要素和紧缺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增强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同时,政府应制造推动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环境。温家宝总理批示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这些建议,要求形成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指导性文件。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一、关于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问题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联合经济委员会把推动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作为新世纪、新阶段参政议政的战略课题。从2003年至2007年连续五年跟踪调研,提出了若干重大战略性建议。主要建议有:把天津滨海新区定划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作为继深圳特区、浦东新区之后,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窗口;在滨海新区设立全国性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为三千万元资本以下的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柜台交易,形成与深交所、上交所错位发展的资本市场格局;依托东疆保税区建立具有完整自由贸易港功能的“东北亚国际物流营运中心”;促成与新加坡的合作,建设全球最佳的生态城市。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推动了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
二、关于首钢搬迁及曹妃甸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问题
2005年10月下旬,贾庆林主席率领由政协委员、国务院有关部委、北京市和河北省党政负责人及专家学者组成的调研组,就首钢搬迁及河北唐山曹妃甸钢铁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了《关于首钢搬迁及曹妃甸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建议》。《建议》提出,以首钢搬迁为契机,率先把曹妃甸钢铁项目建成符合循环经济原则的现代化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把曹妃甸工业区建成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区。温家宝总理批示指出,政协“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全面并有深度的建议”,要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结果报国务院”。中央“十一五”规划纲要已采纳了全国政协的建议。2007年6月,贾主席再次视察曹妃甸和并考察新发现的南堡油田,7月人资环委又对唐山进行第三次考察,提出曹妃甸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要站在更高的起点上,要将新型的钢铁、石油生产基地和发展第三产业等统筹考虑。
三、关于“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问题
2007年8月,李蒙副主席带领人资环委调研组赴海拔4000米的青藏高原,调研“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问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在《关于“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调研报告》上批示中指出,全国政协关于“三江源”保护和建设的调研报告应予重视。首先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科学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将组织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对人资环委提出的具体意见进行专题研究。
四、关于南水北调工程的系列调研
南水北调工程是实现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大战略工程,水源保障、水质保证问题关系到南水北调工程的成败,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对此非常关注,开展了多次调研。2006年11月、2007年4月分别对南水北调东线、中线工程的水质保证问题开展了调研。调研组到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各省实地考察了工程建设和水污染防治情况,形成了《关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水质保证的调研报告》、《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保证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上报后很快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重视,温家宝总理等在报告上批示指出,对南水北调工程进展情况,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加强对工程的监督和指导,请南水北调办并中线工程沿线各省参考、研究。保证中线调水水质任务重大而艰巨,要自始至终高度重视。曾培炎副总理批示,水污染防治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关键,所提建议值得重视。调研报告对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起到了很好地推动作用。
五、保护长江万里行
2004年4月,由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和中国发展研究院决定共同举办“保护长江万里行”活动,旨在为进一步保护好长江水环境,促进长江流域人与自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行调研,建言献策,并以此活动为载体,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唤起全民族的环保意识,做到“行万里路,听万人声,立万字言,唤万人心”。10月,在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保护长江万里行”组委会主任陈邦柱的带领下,“保护长江万里行”考察团开始为期两个星期的考察调研活动。先后对长江中下游的四川、重庆、湖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省市有关地区的生态保护、退耕还林、水污染处理、三峡建设中的环境保护、长江沿途水质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保护长江万里行”活动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考察团出发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做出重要批示指出,“保护长江万里行”是一项很有意义的活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好这项活动,为推进长江流域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出谋划策,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思卿、李贵鲜分别参加了长江上游、下游的考察活动。
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一、关于儿童早期发展问题
在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韦钰副主任及部分教育、卫生界政协委员倡议下,由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卫生部、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于2007年11月19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了“儿童早期发展高层论坛”,研究和推动我国儿童早期发展和教育问题。会后形成了《关于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的建议》,提出要认真吸收新的研究成果,制定和实施国家早期儿童发展行动计划;建立跨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儿童早期的健康、保育和教育的投入;加强儿童早期发展的科学研究,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幼儿园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提高儿童保健人员和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水平;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动员。《建议》报送中央后,国务委员陈至立批示,要高度重视儿童早期发展研究的新成果并用于指导相关教育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此件提出的建议很重要,要认真研究并反映和落实到工作中去。要尽快改变当前婴幼儿教育落后的状况,制定政策、增加投入。要用科学的理念和方法指导婴幼儿教育,促进婴幼儿教育健康发展。
二、关于科技资源共享问题
2003年4月至6月,教科文卫体委员会通过网络收集从事科技活动的政协委员对科技资源共享问题的意见建议,邀请科技部有关部门介绍我国科技资源共享的有关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9月,栾恩杰副主任率调研组,先后赴湖北、四川、陕西三省高校、企业和科研单位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各地科技资源共享情况。10月,在上海市召开了部分省(市)政协相关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高校和科研机构参加的“科技资源共享问题研讨会”,进一步增进共识,探讨问题症结和解决途径。在《关于推进科技资源共享的意见建议》中,提出了加强科技资源投入的顶层设计和宏观调控、尽快制定科技资源共享法规、成立科技资源共享管理机构、以信息资源共享带动实物资源共享、完善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享机制、大力营造有利于科技资源共享的氛围、加强军民科研的互动等意见建议。陈至立国务委员在批示中指出,《意见建议》十分中肯,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要提出实施方案,促进科技资源共享。科技部在制定《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时,吸收了调研报告中的若干建议。调研报告提出的关于“完善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享机制,将各地已建立的大型精密仪器协作网加以有效连接,形成全国大型仪器协作共用服务网络和大型仪器数据库,逐步扩大共享仪器的种类和数量”的意见建议得到落实。2007年12月,全国区域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正式开通运行。该网包括环渤海、东北、西北、长三角、西南、华中、泛珠三角7大区域,共整合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14000余台。
三、关于南水北调工程中文物保护工作问题
2005年9月,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思卿率领部分全国政协委员会以及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山东、江苏、湖北、河南四省南水北调工程中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抓住了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中文物保护这一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实地考察了有关工程和工程涉及的文物抢救情况。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了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经费保障、建章立制等六条建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批示中指出,南水北调办公室要重视《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文物保护工作方案。此项专题调研推动了南水北调工程中文物抢救发掘的控制性项目后期经费迅速到位,保证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展开。
四、关于血吸虫病防治问题
按照贾庆林主席全国政协领导同志等对马万祺副主席来信的批示精神,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在孙隆椿副主任的带领下,于2004年5月份就血吸虫病防治专题赴湖南省调研,形成了《防治血吸虫病任重道远》的调研报告。报告提出,血吸虫病防治仍是湖南省乃至湖区五省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报告建议,一是加强监控。建议卫生部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流物流增加等新情况,制订由有关部门分别执行的血吸虫病的疫情监测和联防联控方案。二是加大投入。国家要加大湖区五省投入力度,并完善血防工作政策措施,调整血防经费投入政策,适当考虑解决湖区五省疫区市县血防工作经费。三是采取特殊政策。湖南洞庭湖区是我国目前钉螺面积最大、危害人口最多的地区,国家要安排一笔专门血防经费用于洞庭湖区。四是救助晚期血吸虫病患者。五是开展血防科研工作。六是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七是把握好血防新闻宣传的正确导向。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对《防治血吸虫病任重道远》作了批示。
五、关于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问题
2003年,教文卫体委员会与国家体育总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就全民健身服务业的发展如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健美、娱乐和休闲等方面的需求和消费等问题,在天津、北京、浙江进行调研,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忠禹参加了在北京的调研。部分省级政协相关委员会在当地进行了协作调研,形成了《关于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的建议》专题调研报告,报告提出了对全民健身服务业提高认识、完善管理体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培养专业人才等建议。国务委员陈至立在报告上作了批示。调研后,教文卫体委员会紧抓调研的成果转化工作,召开由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交流、沟通调研中所遇到的保龄球、台球营业税税收不合理等具体问题,形成了《关于调整全民健身服务业部分项目营业税税率问题的建议》及《关于调整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的建议》政协信息专报,得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重视,促进了国家对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率从25%降至5%新政策的出台。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一、关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问题
2004、2005年由王建伦副主任带队,分别赴北京、浙江、贵州、甘肃等省市调研,向中央报送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提出要保低、扩中、调节过高收入,重点推进机关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尽快实现事业单位体制调整,要明确政府在收入分配问题上的职责,完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温家宝总理作了批示。贾庆林主席在批示中指出,收入分配问题,是当前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他要求将此继续作为重点调研课题,进一步调查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问题
2006年由王建伦副主任带队,赴北京、河北、浙江等省市调研,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在我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调查与建议》,认为尽快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但有实践的基础,也具备了相应的条件,建议整合农村已有的各项保障与救助资源,逐步落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尽快在农村建立符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低标准、广覆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决定,2007年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7年7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成为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一大德政。
三、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问题
为了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司法机关的体制创新,2003年8月至11月,由社法委刘家琛、肖建章副主任带队,先后赴江苏、浙江、上海、吉林、新疆等省、区、市,围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问题,对我国刑事诉讼中死刑复核制度的实际运行状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与省区市政法委、公、检、法、司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地方中级法院的代表、律师代表和部分政协委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形成了《关于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的建议》。
四、关于军队转业干部政策落实情况问题
为解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2005年10月17日至29日,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赵登举、全国政协常委徐自强为组长的“军队转业干部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组,赴军转干部较多的山东、湖北和重庆等地进行了专题调研。期间,调研组与国务院军转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军转业办和国家信访局等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两省一市组织、人事、信访、民政和当地驻军的专题汇报,并到临沂、日照、襄樊、十堰等地市进行深入调研,对目前军转干部政策落实基本情况、面临的主要矛盾和困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军队转业干部政策的几点建议》。
五、关于刑罚的科学构建及价值取向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刑罚制度,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罚的效用,2006年,社法委将“刑罚的科学构建及价值取向”作为重点课题开展了调研。7月,社法委刘家琛、张福森副主任带领调研组赴云南昆明、德宏、迪庆、大理等地进行了调研。由于云南省毒品犯罪比较突出,调研组主要针对毒品犯罪司法实践中问题反映最强烈、异议最多的运输毒品犯罪的死刑立法及适用问题进行了重点调研,在听取政法委、公、检、法、司各部门汇报,与座谈的同志广泛交换意见,深入边境地区乡村实地了解情况,全面收集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经过细致分析讨论,形成了《关于云南省运输毒品犯罪死刑问题的调研报告》。
六、关于城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问题
2007年7月,以张福森、张绪武副主任为组长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考察组赴陕西、山西省进行考察。考察组认为,两省城市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已经形成,各专项救助制度基本建立,工作机制基本理顺,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不断增长,社会救助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但是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体系建设方面中央和地方不协调、社会救助和就业保险等制度衔接不紧密、资金投入仍有缺口、基层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薄弱、社会救助立法滞后等问题。对此,考察组提出建议:加强理论研究、政策引导和宣传;理顺中央层面工作机制,完善专项救助制度;简化救助审批程序,制度骗取救助罚则;保障资金投入,加强管理和资源整合;行政资源下沉,加强基层社区力量;适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一、关于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问题
2007年4月,民宗委组成两个调研组,分赴云、贵、川和宁、青五省区,就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问题进行调研。期间召开了15次由地方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政府主管部门参加的座谈会。6月,又在北京召开了民族八省区及有关部委和专家学者参加的研讨会,形成了《关于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建议》,国务委员陈至立作了批示。根据调研《建议》形成的《防止外来文化渗透对我边境少数民族文化带来严重影响》等两份《政协信息》上报中央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做出批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采取措施落实中央领导批示,并邀请我委一同参加调研。
二、关于武陵山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
2004年以来,民宗委连续四年以“武陵山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题,会同湖北、湖南、重庆、贵州三省一市政协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和座谈研讨,探求该地区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新思路。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连续两年给会议发来贺信。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有关建议上作了批示。经过锲而不舍的持续推动,目前,这项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政协的建议,一些建议内容已列入了国家相关发展规划当中,交通部表示将尽快打通该地区省际间的“断头路”,旅游局表示要单独编制《武陵山民族地区旅游发展规划》,支持该地区发展旅游业;四省市党委、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部署中,对该地区发展规划、交通网络建设实行重点倾斜。初步统计,四年来,四级政协有几千位政协委员参加调研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报送几百份调研报告、建议、提案等参政议政成果,有力推动了武陵山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港澳台侨委员会 一、关于重视海峡两岸青少年交流问题
港澳台侨委员会 从2005开始,与提案委员会、民革中央共同就海峡两岸青少年交流问题进行连续两年的调研。
调研组由委员会王永海副主任为组长,分别在北京、广东、福建、上海、江苏、陕西等地的有关部门和高校进行考察了解,对两岸青少年交流的现状进行了详细分析,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调查报告提出: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做台湾青少年工作的联动机制;建立两岸青少年交流专项基金;进一步加大鼓励和支持台生在大陆就读的政策力度;鼓励两岸学校校际合作交流;继续重视和做好台湾少数民族和中南部青少年工作等建议。报告得到贾庆林主席的重要批示,受到国台办、团中央等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台办专门发了落实调研报告的文件《关于推动和加强两岸青少年交流的意见》,推动了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关于推进华文教育工作问题
华文教育工作是侨务工作中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凝聚侨心,增进团结,促进海外侨胞的生存发展,开展侨务对台工作意义重大。2003年11月,郭东坡主任率团赴欧洲三国看望慰问侨胞并进行考察,在考察中提出了国家要从长期战略角度抓好华文教育的建议,受到贾庆林主席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十届二次政协大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在联组会上指出,要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侨务工作和华文教育工作。委员会积极落实有关指示精神,支持和参与了“国家海外华文教育联席会议”、“海外华文教育基金会”的有关工作。2004年,委员会联合国务院侨办和致公党中央,由郭东坡主任为组长,就华文教育和港澳台青年教育问题在福建、广东省进行调研,形成了《关于华文教育和港澳台学生教育问题的调研报告》。郭东坡主任在全国政协十届六次常委会议上作了《弘扬传承中华文化,做好华文教育工作》专题发言。
三、关于海外侨胞在国家建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2003年,为配合常委会的中心议题,委员会在罗豪才副主席率领下组织调研组赴浙江省,就温州、青田等地吸引海外侨胞参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提出了要重视侨资的积极作用;要深化侨务立法,为引进侨资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支持侨胞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投资发展教育事业;要关注侨胞在海外的生存和发展,加强与侨胞及侨团的联系等建议。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常委会上,委员会以《充分发挥海外华侨华人的积极作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题做了发言。
2006年4月,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科技规划纲要,委员会由何添发副主任为组长组织调研组先后在浙江、上海和北京就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企业自主创新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研,调研报告总结了三地推进留学人员自主创新的主要经验、做法,阐明了当前留学人员在创业、自主创新过程中的主要问题。调研中形成的若干建议,受到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委员陈至立作了批示。
外事委员会 一、关于实施“走出去”战略问题的系列调研
2003年至2007年,外事委员会周可仁副主任带队,围绕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赴桂、滇、蒙、疆、藏等边境省、自治区以及浙、鲁等沿海省份,开展了连续五年的系列调研,并向中央报送“走出去”专题的五年调研总结《推动企业“走出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所提建议受到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得到当地政府的积极回应,为边境省区切实解决了一些迫在眉睫的困难,如《关于云南省河口县红河护岸防洪堤工程建设问题的报告》得到温家宝总理的批示;《关于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思考和建议》得到贾庆林主席、吴仪副总理的批示。
二、关于维护外资企业职工权益的调研
2006年、2007年,外事委员会张国祥副主任带队,围绕在华外资企业的劳资关系和工会组建问题,先后四次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深圳和福州等外资企业比较集中、劳资争议比较突出的地区进行调研。2006年6月调研组把长期以来拒绝在全球任何一家分店建立工会的沃尔玛作为重点调研对象,与其在华总部高层开展对话。2006年7月,首家沃尔玛在华企业工会建立,随后,沃尔玛在华所有分店工会相继成立,这个结果引起国内外广泛反响。沃尔玛最终同意成立工会是社会各界合力推动的结果,外委会的相关工作对最终排除其障碍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作了批示。
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调研成果简介 一、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问题
国务院公布历史文化名城20多年来,我国名城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和名城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许多历史文化名城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已经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针对这一问题,委员会副主任刘枫、龚心瀚分别率调研组到陕西、云南等省就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全国政协副主席徐匡迪率团考察了北京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年底,形成《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的考察报告》,国务院领导同志将报告批转有关部门,批示:“有关建议很好,请进一步论证后以适当方式提出。”其间,配合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在苏州召开,在人民日报“议政与建言”周刊组织了一个专版──“与文明对话,为中华存珍”,发表了8位参加调研的委员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大运河的保护与申遗问题
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和大运河,是古代中国人民创造的两项伟大工程,也是中国人民对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长城早已列入世界遗产目录,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大运河的申遗工作长期裹足不前,而且保护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从2006年起,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开始关注大运河的保护与申遗工作,以调研活动为主,综合运用提案、考察、研讨会、大会发言、协商会等多种履职形式。十届四次会议上,刘枫等58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5月,陈奎元副主席带队对京杭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开展为期10天的调研;紧接着在杭州召开三天大型研讨会,发表《杭州宣言》;11月,举办《古运回望图》大型画展;编辑出版《京杭大运河?2006》图书;2007年1月,召开大运河沿线城市政协文史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研究发挥政协组织的优势推进大运河保护与申遗的具体事项;十届五次会议上,刘枫副主任代表委员会作了《高度重视京杭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的大会发言;会议期间,陈奎元副主席与运河沿线八省市政协主席会谈做好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两会安排关于京杭大运河保护与申遗的中外记者集体采访;政协大会之后,该委员会与提案委员会联合召开大运河保护与申遗提案专题协商会,与国家发改委等九家承办单位积极沟通,协商办理措施;12月,徐匡迪副主席率委员、专家近40人对隋唐大运河进行为期9天的考察。多种履职形式的反复交叉使用,加上新闻媒体的连续报道,掀起了关注大运河保护与申遗的热潮,也得到国家有关方面的重视和有力推进。贾庆林主席在第18次常委会闭幕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大运河的保护和申遗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力争取得新的成果。”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批示:“关于京杭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的建议值得高度重视。请作分析,将现在就能做的工作先做起来,对长远的、涉及面广的问题可在深入研究论证后逐项解决。”2006年5月,国务院将京杭大运河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底,将大运河列入重新设定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2007年9月,中国大运河联合申遗办公室宣告成立。一些地方,如天津、山东、江苏、杭州等地方对大运河的保护采取了积极措施。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