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我省将新增城镇就业40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万人。昨日,在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表示,今后3年湖南将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一步降低参保病人医药费自付比例,扩大门诊费报销比例,并逐步提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待遇标准。
今年新增城镇就业60万人
据了解,200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把劳动保障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城乡就业、社保体系建设、职业技能培训、职工维权工作、保障能力建设成效显著。2007年,全省从业人员总量达到3883.4万人,比5年前增加238.9万人。目前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9385元,年均增长17.3%;企业退休基本养老金月人均914元,比2002年增长75.8%。
未来5年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新增城镇就业40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其中2008年新增城镇就业6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
我省将实施“农村贫困家庭转移就业援助工程”,5年内帮助全省农村70万户贫困家庭每户至少一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有组织地进行转移就业。
今年内全部签订劳动合同
今年内,我省全部企业和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有国有企业和1/3以上员工超过500人的外资、民营企业要建立工资集体谈判协商制度,5年内实现全面规范的劳动合同制度。
尽快解决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问题,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由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由城镇职工为主向覆盖城乡居民的重大转变。积极研究制定解决农民工、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政策和操作办法,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无业老人养老保障办法。今年,全省14个市州将全面铺开城镇居民医保工作,2009年基本覆盖所有城镇非从业居民,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省领导陈叔红、阳宝华、龚建明出席会议。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受到表彰。(记者 张怀中) (来源:长沙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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