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宗河、记者刘妮)2月25日,沈阳市召开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曾维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为沈阳加速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市长李英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市纪委书记刘雅琴主持会议。
曾维在充分肯定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成绩后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他指出,当前,新一轮发展要求更高,难度更大,竞争更加激烈。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劲势头。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事关沈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加强党的建设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对沈阳发展形势的判断和加速全面振兴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促进沈阳干部队伍健康成长的要求上来,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为沈阳加速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曾维强调,要服务全面振兴大局,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沈阳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广大干部具备坚强的党性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切实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为保持风清气正的环境提供坚强保障。要坚持制度创新,针对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强化制度保障,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为巩固扩大改革开放成果创造良好条件。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构建和谐沈阳奠定坚实基础。
曾维代表市委常委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郑重作出承诺:一是决不允许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借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决不允许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二是带头管好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为本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决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收受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是决不允许违反住房政策和以住房谋取不正当利益。四是决不允许违反规定乘坐超标准小汽车或以借为名占用单位和他人的汽车。五是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决不允许跑官要官,更不允许买官卖官。六是带头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不参加各种名目的应酬性庆典、剪彩活动,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坚持轻车简从。七是带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决不允许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从中牟利。八是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决不允许有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曾维指出,市委常委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承诺,同时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觉遵守,都要接受社会的监督,接受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曾维要求,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坚决执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上下功夫,在查办大案要案上下功夫,在加强源头预防上下功夫,把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始终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一定要切实承担起应尽的政治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努力为他们开展工作、健康成长和全面提高创造条件。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切实担负起自己的神圣职责,不断提高执纪水平和业务能力,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
市委、市纪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市纪委委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