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送朋友“人情”,竟将自己送进了监狱。2月20日,陈新建、王家华因故意伤害罪分别被浙江省象山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
2007年2月的一天,陈新建在象山县石浦镇遇到朋友林某,得知古某等人将林某妻子的鼻梁骨打折的事情,陈新建很气愤,表示愿替林某实施报复,林某未同意。
陈新建为今后方便向林某借钱,决定自己替林某“出气”。5月27日下午,陈新建联系了王家华等人,指使他们对古某实施报复,并允诺事后给予好处费,王等人见有利可图便同意帮忙。当日下午4时许,陈新建与王家华等人来到石浦镇某大酒店门口处,等古某下班经过此地。在陈新建的指认下,王家华等人上前对经过的古某实施殴打,造成其脑部重伤。
(曾祥生 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