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中国法院网执行曝光平台接当事人举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女乘务员张蓓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对欠王万林的55万余元及利息拒绝支付,并出逃澳大利亚至今不归。
张蓓与王万林及安琪共同成立了北京恒安辉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财务专用章及人名章由王万林掌管。
王万林于2004年3月16日汇入恒辉公司人民币500万元,当日即从恒辉公司汇出230万元。2004年4月18日,张蓓及安琪给王万林出具借条,载明借王万林300万元,约定利息为30万元。2004年5月9日,王万林再次从恒辉公司汇出159万。2004年9月25日,张蓓给付王万林5万元,9月26日给付5万元。2005年3月3日,张蓓给付王万林20万元。因张蓓对剩余款项拒绝支付,王万林起诉到法院。
2005年9月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二中民终字第8007号判决,判令张蓓偿还王万林110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万万林于2005年9月23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05)朝执字第19090号,执回54.56612万元。对剩余55.43388万元及利息,张蓓拒绝支付。2005年12月,张蓓为躲债出逃到澳大利亚,至今不归。
中国法院网接到举报后,和北京市朝阳法院联系核实,得知此案正在执行中。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