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2月26日电 (宋学春 吴永辉)日前,青岛网通公司对职工临时困难救济办法进行了再次修订,这也是为积极构建和谐企业,维护职工权益,进一步做好职工临时困难的帮扶工作的具体举措。
《办法》规定,公司正式在岗、内退职工(会员)都可享受困难救济,非会员按会员一半金额享受。
救助分定期和临时救济两种。其中定期救济,目前暂按市总工会有关生活困难救济标准,低于下列标准的差额部分给予救济,公司职工及家属每月生活费暂定为人均300元。临时救济是职工因工、因病、因意外事故死亡可一次性救济800元,家庭因意外事故造成财产重大损失的可一次性救济5001200元,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花费较大,造成生活困难,可救济5001500元。
公司要求基层工会分会摸清本单位的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困难救济申请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及时向市公司工会提出申请救济报告。市公司工会将定期组织研究救济,提出救济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费用由行政按有关规定列支,由市公司工会负责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