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6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教育局25日宣布,与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达成共识,在特定情况下,大学联合招生办法的申请人,可以其它中国语文科的考试资历,替代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一般中国语文科成绩,以符合各院校的入学要求。
其它中国语文科的考试资历,包括综合中等教育证书(GCSE)、普通教育文凭(GCE),以及国际普通中学教育文凭(IGCSE)的中国语文科资历。
有关安排只适用于符合以下其中1项特定情况的联招申请人:学生在接受中小学教育期间学习中国语文少于6年时间;学生在学校学习中国语文已有6年或以上时间,但期间是按经调适并较浅易的中国语文课程学习,而有关的课程一般并不适用于其它大部分在本地学校就读的学生。
香港教育局表示,进一步的弹性安排,例如可接纳的其它中国语文科考试资历、最低接纳的等级,以及个别学士学位课程就其它中国语文科的考试资历的特别要求,将于本年度的联招开始实施。
已符合特定情况及申请参加本年度联招的申请人,须在2008年6月26日或之前,向联招办事处更改申请书的相关部分,并递交有关证书的加签核实副本。
至于已考获其它中国语文科资历,但未有在本年度提出申请的学生,联招办事处容许有关学生补交申请书,2008年4月30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