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6日电 台湾地区放宽香港、澳门居民到台就学部分资格限制,港、澳居民报名资格由原连续居留港澳期限为八年,现放宽为六年。曾在台大学毕业者可再申请就读研究所(含硕士及博士班)。
据澳门日报报道,台“行政院”2月12日核准“香港澳门居民来台就学办法”修正案。
修正条文放宽香港或澳门居民报读资格,即由原来规定须最近连续居留港澳限期由八年放宽至六年。惟申请就读大学医学、牙医及中医学系者,其最近居留年限仍为八年以上。
另外,新条文放宽了申请就读研究所的资格。即在台湾地区大学毕业的港澳居民离开台湾地区连续二年以上,其每历年在台湾地区停留期间累计未逾九十日者,得检具在台湾地区之大学毕业证书、成绩单及相关表件,申请就读研究所(含硕士班及博士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