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2月26日电 香港消委会公布的数字显示,去年,投诉宣传广告误导或强迫性销售的个案共有3.8万多宗,较8年前上升一倍有多。为遏止不公平营商手法,消委会建议政府立法以制定跨行业的营商手法法例,禁止虚假或不良手法,违规的营商者要负上民事法律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基本“安全网”。
载有相关12项建议的《公平营商.买卖共赢》报告书已提交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消委会主席张炳良说,香港现行有关市场行为的法律架构只针对个别范畴,零散而互不协调,因而存在不少漏洞,让不良手法易于得逞,建议成立一个较灵活及涵盖面更广的新法律机制,以遏止不公平营商手法,从而维持公平的市场环境。
消委会建议,制定一条全面的营商手法法例,并交由新规管制度下的执法机构来执行。建议的法例将有覆盖全面的禁制条文,涵盖所有消费者购买的货品和服务,由价廉的物品以至贵重如汽车、私人住宅物业,以及合约权益和责任等“产品”。
目前,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没有执法职能,只以调解的方式去解决消费纠纷,但碰到消费陷阱,如涉及单方面更改合约、误导商品说明等问题时就无能为力。张炳良说,将来的执法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罚款、声明及禁制令,并强制执行。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对此报告书表示欢迎,稍后将就报告作详细讨论,并希望于今年年底前向公众作出咨询。该局称,现时正在立法会审议的商品说明条例草案,目的就是要规管有误导性广告,希望立法会尽快通过,下一步就是研究设立架构,监管不良营商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