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2月26日电(记者宋常青)记者26日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张东强团伙涉黑案25日在该院一审宣判。团伙组织者张东强在押期间死亡,法院裁定终止审理;被告人胡斌生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团伙其他11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到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张东强、胡斌生等人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04年以来,在兰州市城关区多次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聚敛财物,欺压残害群众,造成恶劣影响。据介绍,张东强团伙内部成员分工明确,社会成分单一,大多是无业游民和累犯,其成员平均年龄偏大。团伙头目是张东强,骨干是胡斌生等12人。后者又纠集其他社会闲散人员组成“打手团”,替团伙服务,形成了明显的“金字塔”形结构。张东强为笼络下属,不定期为团伙成员购买衣服、发放生活费、过节费;同时,团伙还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组织纪律和相应的惩戒措施。对违反规定的成员,采取轻则训斥、重则殴打或孤立的方式,严重的则开除出团伙。
法院审理查明,该团伙涉及罪行13起,其中敲诈勒索4起,寻衅滋事1起,故意伤害5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1起,非法持有毒品2起。由于案件性质恶劣,该案由兰州市公安局2006年3月20日立案侦查后,随即成为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