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6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工业贸易署26日宣布,由3月3日起推出一连串强化中小企业资助计划的措施。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信贷保证计划)的最高信贷保证额将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
而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市场推广基金)的资助上限则由8万元增至10万元。
香港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于上月通过注资5亿元予中小企业资助计划,其中3.5亿元拨入市场推广基金和发展支持基金,1.5亿元拨入信贷保证计划(按7.5%的假设坏帐率计算,信贷保证承担总额会由106亿元提高至126亿元)。
信贷保证计划下,每家中小企业可得的信贷保证额上限将由现在的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当中包括营运设备及器材信贷保证额500万元(原为200万元),以及新设的营运资金贷款保证额100万元。
另外,为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更多市场开拓活动,市场推广基金也会调高资助上限,每家中小企业可得的最高累积资助额由8万元增至10万元。每次申请可获得的最高资助额则维持于3万元。基金的资助范围将扩大至贸易推广刊物的广告支出。
工贸署发言人说:“以上措施有助特区政府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在内地营运的中小企业)的支持,协助它们回应国家"十一·五"规划带来的挑战,例如最近内地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和环保要求等。贷款保证额的上限大幅提高,将有助企业融资,用作营运设备及器材的升级,以及业务转型或转移。新推出的营运资金贷款为中小企业(尤其服务业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大灵活性,更切合它们的需要。此外,提高市场推广基金的资助上限也可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更多市场推广活动,发展内地和海外市场。”
发言人续说:“中小企业资助计划的继续运作和有关的强化措施均得到中小型企业委员会的全力支持。”
新措施将于3月3日生效。中小企业可于工贸署、各区民政事务处、主要的中小企业支持机构和展览承办商索取新的信贷保证计划和市场推广基金申请书和申请指引。
特区政府在2001年12月及2002年1月推出中小企业资助计划,协助中小企业迎接新挑战和商机。信贷保证计划旨在通过信贷保证,协助中小企业向参与计划的贷款机构取得贷款,用作购置营运设备和器材及应付营运资金需求。
市场推广基金旨在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出口推广活动,以拓展业务。发展支持基金提供资助予工商组织、工业支持机构、专业团体和研究机关,推行有助提升整体或个别行业中小企业竞争能力的项目。
截至2007年12月底,超过1万家中小企业通过信贷保证计划获取融资,涉及款项超过210亿元,其中约90亿元的信贷保证由特区政府承担;约2万家中小企业受惠于市场推广基金,合共取得约8.3亿的资助。在发展支持基金方面,特区政府共批出1.2亿予逾100个成功申请项目。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