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武汉2月26日消息 (记者张毛清通讯员:公宣)在2月24日-25日召开的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吴永文指出,要把公安执法工作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公安机关公信力结合起来,进一步创新执法管理和执法监督机制,通过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
湖北省公安厅决定抽调政治过硬、熟悉法律和公安业务、办事公道的人员,组成若干执法巡察组,分片到各地巡回检查执法情况。巡察组成员既是执法工作的巡察员,又是队伍建设的督察员,也是基层执法服务队的服务员。各巡察组将被赋予明查暗访、现场处置的权利。对巡察中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由此造成严重执法问题的,要追究巡察组的责任。
吴永文强调,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群众最关注的是执法质量。各级公安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生命线的意识,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使每一个执法岗位的民警做到岗位职责清楚,责任要求明确。要建立完善执法质量考评等管理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执法问题。要加强以执法素质为核心的教育培训,积极构建“大教育”、“大培训”的工作体系,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一口清”等形式教育活动,以考促学、以析促改,不断提高全警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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