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射击队队员过失打死队友获刑
早报记者 顾文剑 通讯员 杨克元
上海射击队队员陈某因过失,向队员阿泽(化名)误开枪致其死亡,昨日被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自以为子弹不能击发
去年12月3日18时40分,在闵行区金都路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陈某在训练时,向一名队友索要了一颗自认为不能击发的猎枪子弹,并装入枪膛,将枪口指向队友阿泽的腹部。
第二天,陈某被刑事拘留。
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
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属情节较轻,依法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陈某能认罪,且被害人亲属已得到经济赔偿,并表示谅解等,依法可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
法院还认为,陈某在民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后,如实供述罪行,但不符合自首的成立要件。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射击队规定
“任何时候枪口都不能对着人”
早报记者 张婧
“射击队对于枪支管理有着非常详细的规定,只要从事射击运动,教练员和运动员都得遵守这些规定。”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郑立勋说。
据郑主任介绍,从领枪到训练再到比赛,射击队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关于安全规则,国际上有红线标准来保证安全。举个简单的例子,任何时候,枪口都不能对着人,这是最基本的。要是仔细说起来,枪口的偏离角度都有明确的规定。”
郑主任表示,上海射击队队员在训练时发生意外后,国家射击中心再次向各省市射击队重申有关规定,“要求他们排查枪支、子弹情况,并把执行情况做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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