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6日电 李芳、记者范炬炜报道: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军献血领导小组会议获悉,自1998年《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军和武警部队献血工作已建立起组织管理、法规制度、采供血机构和监督监测四大体系,实现了官兵献血由完全指令到自愿无偿、临床用血由简单沿袭向科学合理、血液战备由基本空白到全面展开三个转变。
经过10年努力,全军和武警部队已形成总部统一领导、建制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组织体系;制定了《军队献血管理规定》、《军队采供血机构基本建设标准》等一系列法规制度和标准要求,使献血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在全军和武警部队分层次建立了数十个采供血机构,形成了以全军血液中心为龙头、军区血液中心为骨干、区域性血站为基础的军队采供血体系;建立全军血液监督检定中心和区域血液监督中心,形成了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监测体系。
10年来,全军和武警部队每年举办献血活动2500多场次,每年有30万人次参加无偿献血;通过实行用血审批、输血会诊制度,不仅有效节约了血液资源,而且使临床用血更加科学合理;启动“战时输血保障工程”,组织立项一批战时血液保障相关技术与装备研究课题,在血液快速检测、血液包装运输等方面取得一批有价值的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