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2月27日上午10时,在国台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范丽青]:下面请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处长刘建丰先生介绍有关台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的政策措施。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处长刘建丰]:随着两岸人员往来的日益密切和各项交流的不断深入,在祖国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的台胞子女人数显著增加。
主要内容有:一、对台胞子女在祖国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
二、祖国大陆经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以及中等职业教育机构都可以接收台胞子女就读。
三、台胞子女在入学、入园和升学的条件、学校安排、收费等方面均享受与当地祖国大陆学生同等的待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还要创造条件给予台湾子女适当照顾。
教育部还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在台胞子女就读的管理、教学和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保证台胞子女在祖国大陆就读的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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