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唐颖)近日,进入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工作仅三年的检察官吴寒冰,荣获江苏省检察机关公诉考核庭二等奖。她说,正是徐州市检察院试行的“专职出庭公诉人”制度使她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了出庭公诉能力。
2007年3月,徐州市检察院开始试行专职出庭公诉人制度。通过选拔,8名法律功底深厚、语言表达能力强、擅长随机应变的年轻公诉人被确定为专职出庭公诉人。另有5名刚进院不久的书记员被确定为后备力量。为了让专职出庭公诉人能迅速提高出庭公诉能力,该院经常邀请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来讲课,针对每位公诉人的特点进行辅导。
“案件最多的时候,我一月内出了15次庭,而且多是疑难复杂案件。庭下坐着公诉处的领导,在考核并准备评判我呢!评判时,只说缺点不说优点。”吴寒冰记得很清楚,有一次她出庭公诉时,辩护人抛出一个辩护观点,认为计算被告人收受礼金卡的数额时,应该从礼金卡面额中扣除行贿人买卡时的折扣,吴寒冰一时思维“短路”,而协助她出庭的恰巧是出庭经验丰富的副处长谢磊。谢磊轻松迎战:“持礼金卡在商场购物时,面额等同于等额现金购买力,被告人受贿的金额当然应该以礼金卡面额计算。”一席话,说得吴寒冰和法官都频频点头。正是在这种“训练”和不断的学习中,吴寒冰迅速提高了公诉能力,成为院里的公诉骨干。
“新进的毕业生大都理论知识丰富,但实践经验不足。专职出庭公诉人制度,就是要把他们的法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出庭控辩能力。这也是走检察官专业化之路的一个新探索。”分管公诉工作的徐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说,“事实证明效果不错,案件质量提高了,上诉案件的改判率明显降低,法官的赞许声也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