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芳)从今年起,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特殊困难家庭的家长每人每月可获得200元扶助金。此外,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也将翻番,从往年的每人每年630元提高到1200元。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2008年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会上了解到,本市今年制定独生子女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独生子女死亡且不能再生育的家庭每名家长每月将获得200元扶助金,这个金额比国家规定标准高出一倍。
此外,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制度。独生子女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目前已经在全国18个省份开始试点。按照国家标准,独生子女夭亡家庭每人每月可获得100元扶助,伤残家庭每人每月获得80元扶助。
此外,从今年起,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市级标准,也将从往年的每人每年630元提高到1200元,也比国家规定的600元标准提高了一倍。据了解,去年,市财政出资610余万元,为全市符合条件的9807名农民发放了每人每年630元的奖励扶助金。今年,本市还将拿出2亿元财政贴息贷款,用来扶持6000户困难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违法超生多发生在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员这两大群体。对这两类人群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是今后几年工作的重点。”市人口计生委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违法生育有上升趋势,全市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风险,本市将制定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聚居区和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办法,研究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考核评估机制,探索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执行难的解决办法。
市人口计生委负责人明确表示,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要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对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RJ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