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何雨欣)财政部预算司巡视员王卫星28日在中国政府网举行的访谈时表示,我国实施转移支付制度以来,成效明显,中西部地区的财力水平已得到提升。
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安排给地方政府的补助资金,主要包括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2007年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财力性转移支付709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898亿元。
王卫星介绍,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完善,效果已经日益显现,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不断加强。1994年至2007年,中西部地区累计享受转移支付约占转移支付总额的85%,所占的比重也从1994年的69.6%上升至2007年的87%左右。
“目前,中西部地区财政支出约一半的资金都是来源于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可以说,转移支付规模的快速增长,有效解决了地区间公共服务差异问题,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人均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差距也明显缩小。”王卫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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