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五省市省级旅游协调会议制度。不定期轮流召开五省市省级旅游协调会议,研究确定区域旅游合作的战略、方针与机制,协调解决区域旅游合作的重大问题。
建立五省市旅游局长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轮流召开由各省市旅游局局长参加的联席会,研究落实省级旅游协调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交流经验。
针对区域旅游合作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商讨对策。
相互支持各自举办的旅游促销活动,鼓励和倡导五省市互为旅游客源地,互为旅游目的地。联合参加国际重要旅游展览会,共同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打造区域旅游品牌和形象。
整合各自优势资源,突出地方特色,共同打造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形成能够满足国内外不同客源群体需要的旅游产品体系。
制定环渤海区域旅游发展规划,以指导环渤海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项目开发。
建立区域内共享的旅游招商项目库,提供各自在旅游投资方面的优惠政策,为旅游投资者提供旅游投资的权威信息,引导和鼓励投资者独立或联合开发区域内旅游项目。
建立省级旅游信誉信息系统和信誉披露制度,通过网络等多种媒体手段,提供本地区诚信优质旅游企业的相关信息,发布相关旅游警示和不良旅游企业信息,为广大旅游消费者提供资讯。
建立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全力解决旅游者和旅游企业在区域内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区域内发生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提供积极有效的救援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