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杰克·伦敦的极地小说《旷野的呼唤》,让我有一种莫名的感动。不可否认,我爱上了巴克———那条后来变成狼的狗。《旷野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重要的小说,小说的主角是一条狼狗———巴克。巴克是一条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狼性很重的大狗,野性、健壮、聪明、灵敏。
它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除此之外,巴克还是天生的领导者,它觊觎领队狗的位置,一面拉拢犬党,充实自己的实力;一面养精蓄锐,伺机而动。最后,巴克终于击败领队狗史必兹,成为新的领队。
神勇骠悍的巴克和桑顿的深情,是书中最感人的部分。桑顿是巴克的最后一个主人,对巴克有救命之恩,巴克也投桃报李,几次勇救主人。书中的描写细腻而感人:巴克热烈的凝视,使桑顿转过头来,也回眸望它。两者默默无言,眼里流露出心意———这里写的是人犬之情,但这种互相依赖的忠诚和信任,绝不低于人类。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后,每年的夏天,巴克总要重访埋葬故人的山谷,长声哀嚎。每当读到这里,我的心情就特别压抑,并被深深地感动着。其实,我们又何尝不需要这样的朋友?
我愿意看到巴克离开人的世界,它只属于荒原和狼群。杰克·伦敦满足了我的愿望,他真的让巴克离开了!它穿越丛林,穿越雪国,穿越时光的呼唤,被野性引导着回到狼群,回到蛮荒。巴克的故事遗留在文明世界里,它强健的身影留在人们的心中。在寒冷或温热的空气里,巴克在人们的谈论中,越发显得生动而青春。我仿佛看到:巴克正带着它的狼群,飞跃在闪烁的极光下,将一种强者的力度向全人类展示。
杰克·伦敦是位传奇式的作家。《旷野的呼唤》的魅力之所以长盛不衰,就在于它敢于挑战权威与传统的观念,唤起人们心底潜藏的狼性:在幻想的荒原里,奔驰过青春的岁月,面对各种挑战而跃跃欲试,前面或许就是超越自我的高岗。
(《旷野的呼唤》杰克·伦敦著,花山文艺出版社1996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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