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油价持续飙升,德国汽油价格已涨至每升1.99欧元(约合2.96美元),较之10年前翻了一番多。面对日益高涨的油价,有车族怨声载道。在德国许多城市,一种名为“汽车共享”的新模式开始盛行,深受人们追捧。
10万会员 所谓“汽车共享”,是指许多人合用一辆车,即开车人对车辆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有点类似于在租车行里短时间包车,手续简便,打个电话或通过网上就可以预约订车。
德国目前是欧洲各国中参加“汽车共享”会员人数最多的国家,有10万多人,而1997年德国仅有2万会员。据一项调查估算,德国潜在的“汽车共享”用户大约有150万人。
德国联邦汽车共享联合会是德国“汽车共享”行业最高组织机构,拥有上百家机构成员和2900辆汽车,提供从赛车到运输用车等各种汽车,人们可以根据需要从中挑选合适的车型。据了解,目前德国1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都拥有专业的“汽车共享”分支机构。近年来德国“汽车共享”业务以年均两位数的增幅发展。
使用共享汽车大约需要三个步骤:一是在“汽车共享”提供商那里登记成为会员,交一定数量的会员费和押金;二是预约用车,告诉共享汽车提供商,你需要什么样的汽车、使用多长时间以及何时取车;三是用会员卡电子钥匙打开车门,然后将相应密码输入到车载电脑中,这样用户开车时间和公里数都记录在电脑里,以便用完车后交纳费用。用车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车送还原处即可。
更省钱 越来越多的德国人喜欢上“汽车共享”这种方式,原因之一是汽油价格飞涨。此外,政府取消了对有车族开车上下班的补贴优惠政策,加之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断涨价,促使一些人选择了既经济又省事的“汽车共享”方式。
据德国汽车俱乐部估算,每辆私人汽车平均每年的花费至少需要3600欧元(5351美元),而汽车的使用时间平均每天仅有1小时,剩下23个小时的闲置时间无形中增加了成本支出。专家认为,如果一年内开车公里数少于1.5万公里,那么选择“汽车共享”的方式更加省钱。
对公司来说,选择“汽车共享”业务也比自己购车、养车要经济实惠。汽车共享联合会说,参加“汽车共享”每月的会员费是5欧元(7.4美元)到10欧元(14.9美元)不等,每次用车根据时间和公里数定价,通过打电话或上网预约,全部费用大约比到出租行包车节省一半。
德国联邦汽车共享联合会负责人迪克·贝克说:“现在平均30多个会员使用一辆共享汽车。只要大家不是同时想在星期天下午去海边,那么95%的情况下人们想在什么时间用车都能得到满足。”
更环保 在德国,目前每辆共享汽车大约可以替代10辆私家车,不仅提高了汽车使用率,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同时大大降低了尾气污染,减轻了环境压力。
据调查,德国的共享汽车平均使用年限比私人汽车要短,只有3年到4年,而且车辆更符合环保要求,平均每辆车比私人汽车少排放16%的二氧化碳。
共享汽车提供商对废气排放更加自律。他们要求自己的车队严格遵守废气排放和限制噪音的标准,并且在自己的车身上贴有“蓝色天使”共享汽车环保标志。
瑞士最新的共享汽车评估报告表明,共享汽车用户比普通开车者一年平均少排放二氧化碳290公斤,对防止气候变暖起到了一定作用。
前景看好 许多分析人士指出,世界已告别“廉价石油时代”。高油价令许多人开始转变观念,倾向于加入“汽车共享”行列。美国、加拿大等国的“汽车共享”会员迅猛增加,美国会员已接近10万人。
“汽车共享”在荷兰、比利时、丹麦、意大利和英国等国也蓬勃发展。比利时主要城市专门为共享汽车开辟了和出租车一样的专用停车场地。政府希望到2010年“汽车共享”会员能增长3倍。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拥有310处市内共享汽车停靠站。德国正在考虑修改法律,准备在住宅小区为共享汽车开辟特殊停车位。
德国乌珀塔尔市气候环境及能源研究所社会学和汽车问题专家乔治·维尔克认为,“汽车共享”将来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日常的用车服务方式,它比传统的租车业务在时间上更灵活、在空间上更分散、在费用上更低廉。(胡小兵)
一:“汽车共享”的发展史 “汽车共享”最早出现于上个世纪40年代,由瑞士人发明。他们在全国组织了“自驾车合作社”,这在瑞士这样的山地国家非常实用,一个人用完车后,便将车钥匙交给下一个人,比在平地国家建立网络更容易。
后来日本、英国等国争相效仿,但都未形成规模。日本主要是因为汽车制造商不支持这个计划,日本人喜欢拥有一辆自己的私家车。而英国尽管获政府支持,但汽车租赁费用低廉,从而阻碍了“汽车共享”的发展。
随着计算机、电子钥匙和卫星定位系统的发展,今天的“汽车共享”不仅拥有技术保障,而且增加了许多新的内涵。
二:“汽车共享”并非适合所有人 “汽车共享”有许多优点,但并非适合所有人。专家善意提醒,对每年开车超过1.5万公里、住家离公交车站和火车站较远的人来说,还是拥有一辆私家车为好。毕竟,预约车辆并不总是那么便捷,车还迟了还要交最高50欧元(74.3美元)的罚款。对于去外地长时间度假的人来讲,到租车行包车则更加划算。(胡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