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消防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近年来,各地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中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创作并演出了一大批群众喜闻乐见,弘扬公安消防部队执法为民、无私奉献精神,寓思想性、艺术性和知识性为一体的消防文艺节目,对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树立消防部队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次征集评选活动由公安部消防局主办,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承办,作品征集范围为歌舞类(包括表演唱、声乐、舞蹈等)、语言类(包括小品、相声)、曲艺类(包括评书、快板、快书、鼓曲等)、戏剧类(包括戏剧、戏曲等)、晚会类(包括主题晚会、综艺晚会等)五个门类。各地消防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发布活动消息、公告等开展作品征集活动,并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自由投稿;同时各地还将组织向文艺团体、专业作家、艺术家等定向约稿,组织创作质量上乘的消防文艺节目参加评选。各地参评的作品一律由当地消防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筛选后,统一上报全国优秀消防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截稿时间为6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此次参评作品要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和通俗性。要主题思想和内容健康向上,反映时代主旋律,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歌颂广大人民群众和消防部队官兵同灾难事故做斗争的永恒主题,宣传消防部队执法为民、服务群众和廉政建设的感人事迹;要符合普及消防科普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要求,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预防和扑救火灾、火场逃生等知识;要整体构思新颖,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有独创性,语言生动流畅、富有特色,具有感染力;注重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结合,有较高文化品位;要反映的科学技术知识应通俗易懂,密切结合城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
活动要求参评作品必须是2003年以来原创或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展播的作品。严禁抄袭、盗用他人作品参加评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被推荐作品的作者或单位必须同意其作品无偿被公布、展播,进行公益性消防宣传。
此次活动每类作品分别设一等奖2个,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4个,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6个,奖金各2000元。组委会将为获奖作者和作品颁发奖金和证书,并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作品获奖情况和推荐的作品质量评出组织奖。今年“119”消防日期间,公安部消防局将举办颁奖晚会,对获奖作品进行展播;获奖作品还将被编辑成册,下发各地用于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由公安部消防局推荐参加公安部金盾文化工程奖评选,并作为重点节目向公安部春节晚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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