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凌云)以投资入股挖国宝为名骗取他人钱财的覃政柏、谭忠恒,日前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县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有期徒刑五年。
1991年间,覃政柏、谭忠恒、韦秀倍(另案处理)入股韦景万(另案处理)开办的矿厂。
因为经营不善,生意一直亏本,韦景万便提议以挖金库寻国宝为幌子,欺骗他人投资入股,以获取资金继续维持矿厂的生产。韦景万安排覃政柏负责管理账目,谭忠恒和韦秀倍负责找人入股。不久,韦美珠(另案处理)也加入其中。
1991年至1998年间,谭忠恒、韦秀倍和韦美珠以每股150元和250元不等的股份,先后骗得几百名群众入股款2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