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赚149亿收费站怎成“取款机”
律师:治乱关键在于政府能否依法行政
学者:应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市民:把多收的钱还给老百姓
国家审计署披露,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
另类看点
乱收费和超载形成恶性循环
如此多违规收费站长期存在,可以推测得知近年来车辆超载何以会禁而不绝——如果不超载而合法运营,车主可能只有喝西北风去了。
高价通行费逼司机超载,政府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治超,治超又成为一些人谋取私利的手段,导致车辆运营成本更高,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而增大的运营成本,迟早要通过商品摊到公众头上。
瞿方业
治理收费站
先治特权车
一些领导坐在特权车上视收费站为“无人之境”,就根本不知道、也根本不关心收费站的收费问题。
所以,应该取消特权车的权威,让领导和老百姓一样,自己掏钱过收费站,这样他们才能认识到乱收费的严重性,进而采取有效措施。
崔立锋
财政收入攀高
修路别再贷款
现在我国的经济已经得到较大发展,各级财政收入更是连年攀高,已经具备了由政府出资修路、还公路“公益性”的条件和财力。
那么现在是否该到了让收费公路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了?也就是说,以后建设的公路能否不再采取“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这种模式? 孙瑞灼
149亿违规收费应该还给老百姓
应该将149亿违规收费退还给老百姓。
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太可能,但可变换一种方式,比如降低养路费、免费验车、免费保养车辆、降低油价等,什么时候将149亿违规收费“花”完了,再恢复“原价”。
此举肯定会受到司机朋友们的欢迎。 冯亚东
为了修路而收费还是为收费而修路?
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口号下,贷款的路收费,不贷款的路也收费;没有还清贷款的路收费,还清贷款的路也收费;批准收费的路收费,没有批准收费的路也收费。如此一来,公路收费怎能不成为一个乱局?
有些人到底是为了修路而收费,还是在为了收费而修路?
图/朱慧卿 文/娄献忠
法眼观察
切断利益关系确保依法行政
收费高速公路的经营者只能在依法批准的收费期限内对通行车辆收取通行费,也就是说收费期限必须是经过批准的。行政机关的批准行为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而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无论如何不能超过30年,同时行政机关在批准收费期限前必须举行听证会,如果违反这些规定,那么这种行政许可就是违法的。
但是在现实中,由于行政机关与收费公路的经营者本身往往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所以延长或者变相延长收费期限的情况十分普遍,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受到损害,而收费公路的经营者却因此而获得暴利。
所以,高速公路的不合理收费问题能否得到解决,其关键在于政府是否能够依法行政;而政府能否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和收费公路的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能否被切断。
文并图记者/郭媛丹
李青山
(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公路收费应举行听证会
公路违规收费由来已久且又屡禁不止的原因在于:
第一,对于公路违规建设、违规收费、违规转让的问题,除了审计署进行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的审计外,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
第二,从审计署的报告可以看出,许多公路本来应该是按偿还贷款的预计期限来合理确定收费期限和数额,却被当地相关部门人为地认定为30年、50年,数额也是各定各的,这种权限上的随意和扩张也是收费随意和混乱的重要源头。
第三,对于一条公路,是否应当收费以及收费年限和标准,社会公众无从知晓。这种收费信息的不公开、不对称导致了监督的缺位。
第四,违规收费反映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单从审计署已经披露的相关材料就可以看出,很多地方和部门把收费公路当成了唐僧肉、小金库,甚至不乏假公济私,中饱私囊的人。
若要有效遏制这种现象,除了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外,还应在经营性公路收费中引入监督和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出让相关权益。另外,由于公路收费涉及社会公众,因此在收费年限、标准的设定以及是否需要延长收费时限等方面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举行听证会。
文并图/记者何怡
王华
(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家点评
建议尽快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胡星斗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
交通领域的违规多发是由于交通领域的发展迅速,而相关利益分配、审计、监督监察制度却跟不上;利益集团往往左右了行政决策,决策不透明,法规、文件不向公众公开;地方上对收费站不进行及时独立的审计,即使有审计,结果也不向社会公开;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为了局部利益不惜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过去对交通领域的违规者的问责处罚阙如或者偏轻。
建议尽快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赋予一个公民,代表所有的违规受害者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让违规者赔偿巨额的损失或者经济上得不偿失;严格从上到下的问责制度,让违规决策者丢官罢职。
相反,如果对违规者只是曝光,没有太多的处罚,其权力不受损,巨大的经济利益不减少,就等于鼓励了违规者,那么即使解决了高速公路领域的违规现象,也不能解决其他领域违规者众的现象。
文并图/记者郭媛丹
精品留言
分析
“政府自觉”往往是靠不住的,惟有通过法律规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马龙生
打蛇打七寸,打违规收费站必须打谋取不法利益的冲动。
大丫山
建议
希望审计署及时公开公路违规收费的处理结果,不能只见数字不见人。 张海英
收费站应建立一个公示栏,把建设资金、贷款资金、收费年限等定期向大家公示。 金桂
疑问
公路“有病”,审计“诊断”,谁来“治疗”? 董刚
被审计署曝光的收费站现在是否已经关闭? 何开娟
多收取的通行费哪去了?是被有关部门或个人私分了还是被挪用他途了? 孙广勋
调侃
不乱收费拿啥养人呢?
邹连才
乱收费也是生产力呀,至少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啦。
刘晓霄
他山之石
美国收费公路少但因通胀在涨价
黄克锵
(美东华人社团联合总会执行主席)
在美国,收费公路不到一成,8 9万公里的高速公路,只有大约8000公里是收费路段。但纽约是特例,因为纽约桥多,大桥一般都要收费。
相关收费用于道路、桥梁的维修和交通服务,理论上是按照修筑公路的本钱什么时候收回,就停止收费。长岛有一段高速公路原先收费,后来就停了。
但是由于经济衰退、通货膨胀等原因,目前美国的公路收费呈现越来越贵的趋势。
我认为高速公路收费是应该的,不过国家应该设立一个监控部门,账目核对要一丝不苟,要让这笔钱确确实实用在公路维修和交通服务方面,不能让公路收费成为贪污受贿的温床。
文并图/记者郭媛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