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房管局举行限价房在线交流活动最受热议的是限价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网友要求对开发商的合同进行监管 本报讯 记者赵燕华报道: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该局网站举行了首次限价房在线交流活动。短短两个小时,近300名关心限价房的网友提出了68个问题,涉及“限价房有无继承权”、“转让时补地价如何操作”、有不少网友对单身与夫妻的申购比例不满,有的质疑一口价模式,而最受热议的是限价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网友要求对开发商的合同进行监管。
对于网友们的建议和提问,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在线均一一作了回答。他们表示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收集,不断完善有关限价房的相关政策。
问:限价房有无继承权?
答:可继承但限价房所有义务要同时承担
网友hcm:现在的限价房并没有考虑以后子女或家人的继承问题,是否是子女无偿继承?继承的时候是否不需要交土地差价?
房管局:继承权是一种法定权利,继承了限价房,则相应继承了权利和义务。即限价房所有义务都应该承担,继承后限价房附着的义务也要随之继承。
根据《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已购限价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因购买、继承、赠与、析产等原因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的,应当在办理再次拥有住宅的产权登记前申请由市国土房管局回购或安排符合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问:如何对开发商的合同进行监管?答:可拨电话向国土局反映
网友: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中有太多的霸王条款,一是开发商在限价房买卖合同中附加的条款不公平,业主违约时承担的违约责任很重,高达房款的30%;其二,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日期是交付之日起720天内,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交付之日起90日内要办理好房产证;其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车库要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而开发商要求业主在其约定的交付日期起一年内向其提出租售,这对业主来说基本做不到;其四,对于一些公摊面积也在合同里约定由开发商所有。同时,架空层、避难层、球场、泳池的占有、使用及收益权归开发商所有也是不平等的。
另一网友随即跟帖:而且开发商的态度强硬,说要不按照拟定的合同签约,要不就等于放弃购买西子湾,定金不予退还。
房管局:如果购房者觉得合同条款不公平,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根据协商结果签署合同。购房者还可拨打电话83198426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该局将派专门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并妥善处理。
问:优先购买能否重新分类?
答:将结合广州情况制定具体要求和优先条件
网友:每次申购单身人士都是陪跑;优先购买可否由原来的二类改为三类,即第一类:已婚夫妻双方都是广州户口的,第二类:已婚夫妻有一方是广州户口的,第三类:广州户口个人申请的。最好就加多一项附加:结婚时间越久越优先。还有,晚婚晚育的也应该考虑优先啊。
房管局:根据近期几个限价房的销售情况,个人成功购买限价房的比例越来越大,建议根据自己的实际进行申请。我们将收集各方意见及建议,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来制定限价房2009年销售对象的具体要求要求和优先条件。问:一口价不公平新政何时出台?答:万科新里程将不采取一口价销售
网友西子湾准业主:作为限价房第一批申请业主,我们都排在了很后面,在不公平的一口价前提下,无奈选择了户型和朝向都不是很满意的房子。
网友跟帖:限价房一口价的模式好像已经不适应市场的要求了,有关部门也在考虑限制一口价的模式,请问最快什么时候出台新的价格政策?
房管局:万科新里程将不采取一口价销售,具体销售价格在选房前公布。选房时间在3月中,具体时间另行公示。所有限价房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90平方米以下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2成首付。房屋维修资金一次性缴交。问:为何转让还要再补差价答:目的在于限制投机、投资行为
网友:买了限价房之后再买其他商品房还要补差价,我对这点很不认同。
房管局:5年后转让限价房的,应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价款。补交土地收益价款应当按照转让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房市场价格与限价房购买价格之间差价的70%计算。限价房主要解决中等收入人群首次置业自住需求,对购买限价房后取得新的房产加以限制,目的在于限制投机、投资行为。
(责任编辑:车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