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3月1日电(记者禹志明)湖南浏阳2月23日导致3死10伤的中巴车爆炸案件日前告破,犯罪嫌疑人因赌博负债,企图以爆炸“受害人”身份获得经济赔偿而制造了爆炸。
浏阳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了以上信息。
2008年2月23日7时50分,浏阳市金沙南路386号地段,一辆行驶的车牌号为湘AY3880的中巴车发生爆炸,此车荷载19人,当时车上司乘人员共14人。爆炸造成车上乘客2人当即死亡,1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2月26日死亡,10人受伤。
湖南省公安厅、长沙市和浏阳市公安局迅速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于当天22时抓获犯罪嫌疑人黄友色(男,42岁,浏阳市金刚镇人,曾当过花炮厂、引线厂的生产、技术厂长)。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友色因赌博负债,产生制造爆炸、企图作为“受害人”得到经济赔偿的犯罪动机。2008年2月21日,黄友色从邻近的醴陵市南桥镇一企业非法购得一件黑火药(军工硝),并顺手从该企业偷走几根引线,在家中制成爆炸物。2月23日7时,黄携带装有爆炸物的行李箱,搭乘从金刚镇开往浏阳市区的湘AY3880中巴车,当车行至浏阳市金沙南路地段时,点燃爆炸物酿成这起爆炸案件。黄本人虽在点燃引线后迅即逃离,但也受了轻伤。
目前,黄友色和非法出售爆炸物品的犯罪嫌疑人何永水、何允告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三个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