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住房中制毒贩毒 定西两农民一审领重刑
本报讯(首席记者刘志广 记者 郭玉红)定西岷县两农民在自己的租住房中制造毒品贩卖被警方抓获。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董文俊死刑,以制造毒品罪判处白明强无期徒刑后,两人不服,日前已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5年10月25日,葛翁翁等人(均另案处理)租车前往岷县,从董文俊手里购得300克毒品后,将事先准备好的辅料添入其内进行加工。此后,葛翁翁又两次前往岷县从董文俊处购买毒品181.2克。2006年6月19日,葛在购毒时被警方抓获。后葛翁翁配合岷县与咸阳市两地警方,在岷县岷阳镇董文俊租住屋内将制造贩卖毒品的董文俊、白明强抓获,并查获毒品258.5克。
2007年12月19日,定西中院以董文俊多次贩卖、制造毒品海洛因584.2克,海洛因半产品140克,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其死刑;以白明强制造毒品103克,犯制造毒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一审宣判后,董文俊、白明强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兰州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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