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3月2日电(赵静)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银川市针对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问题出台新政策,为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在城镇实现就业,办理养老保险提供政策支持,解除其后顾之忧。
新政策规定:自今年3月起,凡参加已征地农转非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城镇实现就业,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具体缴费标准、养老金待遇和参保办法按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同时,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不再缴纳失地农民保险费用,其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待相关转移、衔接政策出台后再作合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