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面对严重的雪凝灾害,贵州省各级党组织和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坚守岗位,以身作则,组织和带领广大群众始终奋战在工作第一线,在关键时刻经受住了考验,为抗灾救灾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在这场考验共产党员党性和意志的战斗中,也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在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过程中出现了消极怠工、敷衍塞责、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等现象。
为严肃组织纪律,贵州各级党委态度坚决,对这类干部进行了从快从严处理,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良好环境。据统计,自1月中旬抗灾救灾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共有5个市(州、地)的49名党员、干部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贵阳市28名、遵义市1名、黔东南州1名、黔南州16名、铜仁地区3名。这49名受到处分、处理的党员、干部中,有副县级领导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 12 名,一般干部29名,村干部1名,党员职工3名。
一、受到撤职、免职处分的党员干部12名。 黔东南州循环经济工业区1名管委会副主任(副县级)雪凝灾害期间擅自离岗18天,被黔东南州委撤销现职,降为副科级。仁怀市1名副乡长在抗灾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时间打麻将,被给予撤职处分。贵阳市对未经批准擅自脱岗的2名副科级干部实施撤职处分;对2名擅自脱岗的副科级干部、1名拒不执行抢险救灾工作命令的副科级干部及4名擅离职守的一般干部实施免职处理。黔南州对1名工作时间在公共场所公开赌博的派出所副所长(正股级)实施了撤职处分。
二、受到行政记大过、记过处分的党员干部6名。 黔南州给予1名参加抗凝救灾紧急安全保卫任务时不在岗的副科级干部行政记过处分;1名在抗凝救灾期间酒后滋事,破坏他人财产的一般干部行政记大过处分;2名在公共场所公开赌博的民警行政记过处分。铜仁市茶店镇卫生院2名党员医生,因用该镇救护车载客收费谋取私利,被铜仁市卫生局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党员干部2名。 南明区二戈寨办事处1名干部抗凝冻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玉屏侗族自治县一村党支部书记,因贪污救灾款和玩忽职守,被镇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撤销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四、受到通报批评处理的党员干部14名。 贵阳市2名副科级干部、7名一般干部因擅自脱岗受到通报批评处分。黔南州1名乡党委书记、1名乡长在抗灾救灾中未坚守岗位,受到通报批评处分;龙里县1名乡长、2名副乡长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未尽到作为义务,受到通报批评处分。
受到其他处理的党员干部还有15名:贵阳市修文县9名一般干部因擅离岗位、工作懒散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扣发奖金。黔南州贵定县公安局1名正股级干部因拒不执行治安巡逻命令被予以停止执行职务15天的纪律处分;瓮安县1名副科级干部、1名一般干部在群众低保金发放工作中因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低保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被停职调查处理;该县一乡镇水利站3名党员职工被举报抗灾救灾期间不在岗,目前正在调查核实。同时,遵义市绥阳县委组织部与县纪委还对抗灾中工作疲沓的城管局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警示教育干部。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