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2008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在北京举办。奥运会既是体育竞技的舞台,也是展示国民良好素质的窗口。沈阳作为奥运协办城市之一,有责任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注重礼仪、热情友善,为举办奥运会营造文明、和谐、向上的人文环境。
本报从即日起,以问答题的形式陆续刊登社会生活礼仪、职业服务礼仪、涉外交往礼仪、现场观赛礼仪等文明礼仪常识,供读者践行参考。
(一)社会生活礼仪
1.个人仪容有哪些基本要求?
(1)发型得体。男性头发前不盖眉,侧不掩耳,后不及领。女性根据年龄、职业、场合的不同,梳理得当。
(2)面部清爽。男性宜每天剃须修面;女性宜淡妆修饰。保持口腔清洁。
(3)表情自然。目光温顺平和,嘴角略显笑意。
(4)手部清洁。定期修剪指甲并保持手部洁净。女性在正式场合不宜涂抹浓艳的指甲油。
2.体态有哪些基本要求?
(1)站姿:两眼平视前方,两肩自然放平,两臂自然下垂,挺胸收腹提臀。
(2)坐姿:保持上身直立,双腿自然并拢,切忌抖动腿脚。
(3)走姿:抬头挺胸收腹,双臂自然摆动,脚步轻盈稳健。
3.着装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1)整洁合体。保持干净整洁,熨烫平整,穿着合体,纽扣齐全。
(2)搭配协调。款式、色彩、佩饰相互协调。不同款式、风格的服装,不应搭配在一起。
(3)体现个性。与个人的性格、职业、身份、体形和肤色等特质相适应。
(4)随境而变。着装应该随着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其着装款式和风格也应有所不同。
(5)遵守常规。遵循约定俗成的着装规矩。如:西装应在拆除袖口上的商标之后才可以穿着;西服外袋不应存放物品。(王靖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