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绿色资本市场倒逼企业环保责任
2月25日第三项环境经济政策《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由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向新闻界正式通报,相距2月18日出台的第二项经济环境政策《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前后不过7天。
潘岳认为本次《意见》虽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绿色证券,但已在核心领域取得重要进展。绿色证券政策将以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通过调控社会募集资金投向,遏制“双高”企业等污染行业过度扩张,维护广大股民的利益。遏制、防范资本风险,并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改进环境表现。
2007年7月,随着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一场绿色风暴开始登陆中国的资本市场。今年2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通报绿色信贷第一阶段的进展时表示,经过半年的推进,绿色信贷取得了阶段性、局部性成果,但与预期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大面积推进还面临着不少制度性和技术性的困难。但是,仅仅经过8个月的过度,第二和第三项环境经济政策接连发出。这被看作是中国“绿色资本市场”逐步形成的标志。
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事故也进入高发期。按照环保总局公布的数字,有7555个大型重化工业项目,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相应的防范机制却存在缺陷,导致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污染事故发生后,由于善后处理没有机制保障,企业应承担赔偿和恢复环境责任往往没有落实,污染受害人不能及时获得补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这种“企业违法污染获利,环境损害大家买单”的现状不能再持续下去了,现实迫切要求建立一个有效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2005年发生的松花江污染事件则直接推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出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制度。它是企业就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风险在保险公司投保,由保险公司对污染受害者进行赔偿。同时,环境保险的收费与企业污染程度成正比,如果企业发生污染事故的风险极大,那么高昂的保费会压得企业不堪重负。保险公司还会雇佣专家,对被保险人的环境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这种市场机制的监督作用将迫使企业降低污染程度。
国际经验证明,一个成熟的绿色保险制度,是一项经济和环境“双赢”的制度,也是一个能更大范围调动市场力量加强环境监管的手段。
而继“绿色证券”之后,另一副遏制“双高”污染的枷锁也套在了欲在扩张的污染企业头上。通过审查,共有10家首次公开招股的公司被处以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上市核查的决定。他们或因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亦或发生过重大污染事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以及核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潘岳说,2008年,环保总局将着力建立起完善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规避环境风险,同时凝聚广大股民力量,引导上市公司履行其环保责任。
2006年的上市公司年报中,只有少数的公司进行了环境信息披露。但是其披露信息多位于风险概念中,无法满足公众特别是股民的判断需求。
环保总局将会同证监会出台《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管理办法》,在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环保核查程序中,拓宽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途径,并与中国证监会配合,建立健全环保部门与证券监管机构间的信息通报和联动机制。
建立对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保整改计划的后督察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大对上市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也将逐步建立起来,鼓励上市公司主动披露环境信息。环保总局也会定期向中国证监会通报上市公司环境行政处罚情况。而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制度可以为投资者、管理者提供更直观的环境绩效排名信息。(孙维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