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口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海口市纪委、市监察局已决定给予原海口燃气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朱德华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海口市纪委全体会议上获悉的。
据海口市纪委通报,朱德华,男,1948年12月出生,海口市人,大专文化程度。
曾任海口市人武部政治委员,中共海口市委常委,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口市长流新区开发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海口市煤气管理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人代表,海南民生燃气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华闻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海口市燃气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人代表,系海口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据介绍,朱德华在担任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法人代表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出差、办事、接待等理由,自1999年1月至2006年12月,从华闻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口市煤气管理总公司,借公款共计1084万元,至今仍有195万元逾期未还。
2001年1月至2007年9月,朱德华先后从海口、深圳往返港澳地区177次,期间频繁到香港大都会游船和澳门葡京娱乐场等赌场,参与赌博,并欠下赌场老板及亲戚朋友巨额债务。
海口市纪委负责人表示,朱德华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情节严重,影响极坏。
据悉,海口市纪委是2007年9月6日对朱德华进行立案调查,并于9月24日对其采取“双规”措施的。报经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同意,检察机关已于2008年1月10日批准,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朱德华进行逮捕。(卓上雄张此明) (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