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一位路政队员在执法时被野蛮的拖拉机碾过身躯”追踪
野蛮的拖拉机手
被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听到这样一个结果
很多人舒了一口气
通讯员 厉园园
记 者 肖 菁
尽管王新平离开已经过去快一年了,但这桩事件就象一块大石头,沉甸甸地压在同事和家人心头,当听到判决凶手“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心头的压力跟眼泪一起宣泄而出。
去年,在东阳发生了一起让人震惊的事件,一名超载的拖拉机手,面对路政人员的检查时,恶劣地驾车冲撞将路政人员碾压在车轮下,路政人员次日伤重身亡。
明知车轮下有人
他还……
去年4月3日,司机杨某驾驶着一辆满载沙子的拖拉机从东阳开往义乌,而当天也正好是东阳路政管理大队年后的第一次夜间检查行动。那天出勤的是王新平和两位同事。
杨某的拖拉机载货量显然是有点夸张了,当晚8点10分,王新平一看见这辆黄色拖拉机,就径直走去示意停车。
下面的经过根据法院审查后的描述是这样的:杨某停车打开车门后发现是路政人员,就佯装在副驾驶室寻找行驶证,关上车门并上锁欲逃离。
当时,王新平用手里的照明灯拍打驾驶室车窗玻璃。杨某踩着油门继续前行。王新平抓住了左侧后视镜……左前轮将倒下的王新平碾压。
据王新平的同事说,当时拖拉机的速度非常快,才会有王新平基本无治的伤势。
是“过失”还是“故意”的争论
让旁听的同事们差点哭出来
检察机关去年6月起诉杨某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法院发回重审,今年1月22日,检察机关变诉指控罪名为“故意伤害”。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最大的争议也是杨某的行为到底应该属于“过失”还是“故意”。杨某的辩论律师强调:杨某主观上无伤害被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未实施伤害行为,行为应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庭审时的这番辩驳,让旁听席上十来位路政人员的眼泪夺眶而出,事后他们说庭上要保持安静,但他们气得有点透不过气来。
但是法院最后的认定是:杨某“明知”农用车已碾压到人,仍继续驾车前行80余米后弃车逃离。“可见,其主观上是故意而非过失”。
知道判决结果了
大家的心结也慢慢打开了
王新平走了,同一间办公室的潘主任这一年里,每天早上走到办公室门口,老想起以前王新平总是到得很早,很勤快的收拾一下办公室笑眯眯地在那里了。
但是,这个快乐的人以这样一种方式离开了,让同事们觉得胸口闷得慌。路政执法,也是工作,当天增加夜间执勤就是接到群众举报说,近段日子半年里运沙车多,没想到,遭遇这样的暴力。
张大队长说:去年王新平出事后,每到出勤,同事们就心理压力大,到去年6月份不少同事在心态上还调整不过来。
王新平案子的开庭,路政大队不少同事都去旁听,张大队长也鼓励大家去听,听一听,对解开同事们的心结也有好处。
现在知道判决结果了,大家好象都舒了一口气。
还有几件要说的事
1.法院对杨某的判决是: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2.“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伤害”两罪在量刑上相差很大。“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据悉,杨某打算上诉。
3.经东阳市委常委讨论决定,王新平的妻子于去年年底被调入东阳路政大队,目前在服务中心上班。现在,路政大队的同事平日里不太提王新平了,怕他妻子想起来难受。另外,同事们常常结伴去看望王新平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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