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3月5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消息,台湾“行政院”院会今天将听取“经济部”、“陆委会”报告鼓励台商回台投资方案,可望宣布“大赦台商”具体措施。据了解,有望弹性放宽岛内企业赴大陆投资百分之四十上限。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2月26日表示,为鼓励台商回台投资,他已责成岛内行政部门尽速研议,让更多台商能补办报备和登记的积极性宽免方案,让台商们“补报户口、重新出发”,即所谓的“大赦”台商。
台湾“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2月27日邀集“经济部长”陈瑞隆、“经建会主委”何美玥、“陆委会主委”陈明通等开会研商;与会人士多认为,前三次“大赦”台商都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但修法时效非“行政院”能掌握,因此决定此次“大赦”将在不修法前提下,对台商从轻处罚。
台湾“行政院”研拟修改“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审查原则”,弹性调整岛内企业“登陆”投资百分之四十上限,将现行依个别企业净值计算的投资上限,改为以“企业合并净值或个别企业净值”较高者计算投资上限;投资超限或濒临上限者,也可以未来一年在岛内新增投资来扩大基准。
据透露,台湾“行政院”拟在不修法前提下,由“经济部”修改“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审查原则”,计算级距不变,但把现行依个别企业净值计算投资上限,改为以企业合并净值或个别企业净值较高者来计算投资上限。
至于在大陆投资已超限或濒临上限的台湾企业,只要未来一年在台湾有新增投资,其中的百分之四十可加计到“登陆”投资限额,鼓励企业在赴大陆投资、进行海外布局的同时,同步增加在台湾投资。
另据报道,在“两岸人民条例”不修法的前提下,台湾当局鼓励违规台商再一次“补报户口”,并“从轻发落”。现行违规投资金额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下裁罚五万元的最低罚,将大幅放宽为违规投资两千万美元以下均适用五万元最低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