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5日电 多位国民党籍“立法委员”今天质疑,台检方侦办民进党2008参选人谢长廷特别费案时,有湮灭证据、包庇犯罪的情形,并提出有问题的发票复印件。台“法务部长”施茂林对此回应,会将“立委”提出的数据交由“检察总长”处理,评估是否再议;他并强调,检调办案没有颜色。
据“中央社”报道,施茂林今天上午至台“立法院”备询。国民党“立委”邱毅出示一份发票复印件,指谢长廷于高雄市长任内,曾以五张连号发票用“餐费”名义报领市长特别费共新台币两万七千多元。经调查,这些发票的销售人为台北县林口乡“佳福育乐公司”,营业项目为高尔夫球场,且资本额为零。
邱毅指出,当时负责侦办的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检察官侯宽仁曾去函佳福公司调查,但佳福公司并未函覆,侯宽仁即放过此线索,最后未起诉谢长廷。他质疑检方办案受到政治力介入,因发现对谢长廷不利的证据,所以湮灭证据、包庇犯罪。
国民党“立委”费鸿泰质询指出,侯宽仁在侦办马英九与谢长廷特别费案时,有标准不一的情形,甚至侦办马案时,还涉嫌制作假笔录。因牵涉到蓝绿阵营候选人,会是影响深远的个案,“法务部”应该检讨检察系统。
施茂林答询表示,邱毅提出的资料跟实际案情关联如何、有无证据价值,目前还无法评断,会交由“检察总长”处理,评估是否再议;若送再议程序,则不会由原本侦办的检察官负责。他强调,“检调办案,心中没有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