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5日电(记者王宇天)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内蒙古要用3年时间全部完成已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中的13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据了解,2008年内蒙古要完成2007年立项的29座病险水库和在建的8座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同时,要力争立项5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到2009年,要将剩余的45座病险水库全部立项。
据内蒙古水利厅副厅长于长剑介绍,2007年,内蒙古有134座病险水库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中。其中,大型2座、中型11座、小型121座,国家已对内蒙古29座重点小型水库进行中央财政专项补助8705万元。
面对当前全区大规模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立项、审查审批、开工建设工作任务,以及存在的前期工作滞后等问题,内蒙古水利厅要求各地全力以赴抓好前期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坚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各盟市要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责任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设计单位对设计成果终身负责,审查审批单位对审查意见终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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