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安3月6日消息(记者王朝宇)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退耕户继续给于适当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陕西省长江流域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黄河流域地区补助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凡2006年底前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从2007年起发放补助,2007年以后到期的,从次年起发放补助。
陕西省从1999年实施退耕还林到2006年,共退耕还林3209.5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1528.8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590.7万亩,封山育林90万亩。随着国家退耕还林8年补助政策陆续到期,部分退耕户生计出现困难。为此,国家将延长补助政策,加强林木后期管护,搞好补植补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杜绝砍树复耕现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