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林业部门了解到,今年山东将安排9600万元资金用于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进行“直补”,补助面超过全省生态公益林面积的六成。
自2001年起,山东开始实施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试点,每年国家补助资金4000万元。在国家试点的基础上,山东省级财政也拿出资金,开展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补助资金和补助面积逐年增加。
据介绍,截至去年底,山东省共实施国家级、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660万亩,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60.1%。目前,全省已有11个市50个县实施了生态公益林补偿。
据了解,山东在划定补偿范围上,优先选择一些水土易于流失、生态环境脆弱的山区和瘠薄山地,作为重点补偿区域。资金管理上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政府采购和县级财政报账提款等办法,确保补偿资金落实到位。通过补偿,重点生态公益林范围内的盗伐、乱砍滥伐等案件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