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于2008年2月29日正式成立。根据涧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复,涧西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领导职数一正一副,下设预防调查科、警示教育科和综合科。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兰荣增、预防处处长王雷声,洛阳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刘应安,市人大副主任杨玉龙、市政协副主席杜勇杰,洛阳市检察院检察长牛学理、副检察长丁泽民、马保政出席了挂牌仪式。洛阳市各县(市)、区预防委主任、检察长、预防科长以及新闻媒体等160余人参加了会议。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兰荣增、洛阳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刘应安、洛阳市检察院检察长牛学理、涧西区委书记刘湖镜共同为涧西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揭牌,并分别做了重要讲话。
涧西区委书记刘湖镜在讲话中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国家、社会、单位和干部个人都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教育保护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局是十分必要的。希望涧西区检察院以此为契机,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大的工作力度和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推进预防工作社会化,开创预防工作新局面。
洛阳市检察院检察长牛学理在讲话中指出,涧西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成立,是涧西区检察院发展史上的一件喜事,也是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一件大事。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尤其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各基层院要重视和加强预防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职务犯罪预防“撤科建局”工作,争取尽快完成,为开展预防工作奠定组织基础,推动全市预防工作深入开展,为洛阳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洛阳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刘应安代表洛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祝贺涧西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的成立,要求市、县两级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和检察机关一是要明确预防工作定位、目标,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二是立足检察职能开展预防工作,要紧密结合法律监督职能,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整个诉讼过程;三是建立健全预防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全市两级预防委要协调检察机关在辖区健全预防工作机构,强化预防工作措施,推动预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省检察院兰荣增副检察长代表河南省检察院,对涧西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局表示祝贺。他指出,涧西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局,是一件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事情,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党委、人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重视、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具体体现;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创新发展。职务犯罪预防局的成立,对于切实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拓宽预防工作领域,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将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兰荣增副检察长对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反腐败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增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把预防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加大力度。
二要继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始终保持严厉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办案重点,集中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注意查办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要切实加强对职务犯罪特点和规律的调查研究,把公众权利、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领域,作为工作重点,提出科学预防对策,建立完善防范机制,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不断增强预防工作的时效性。
四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级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协调机制,推动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和进课堂,努力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推进社会化预防工作深入发展。(李志红) (来源: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