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6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景福证券前交易董事兼旺角分行主管,SARS期间“炒”股票及窝轮,两年半内挪用客户股票弥补损失,景福须赔偿800万元予受损客户。交易董事被证监会勒令终身停牌,5日在区院被裁定10项偷窃罪成,判囚3年2个月。
已破产的被告程振权(58岁),被控于2003至2006年盗取7名客户的市值逾400万元股票,事后被证监会勒令终身停牌。
辩方求情指被告毕生为景福服务,入行逾30年,他为弥补SARS期间的股市失利,愚昧犯案。他事后已自首及归还小量股票,但景福已向法庭申令禁止他出售资产,故已无力偿还失款。
法官判刑时指出,被告任职高层,受公司客户信赖,但他违反诚信,招致客户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