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至5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和科技发展司在北京联合组织召开《音像制品质量技术要求》标准审查会。来自国内的科研机构、出版单位、检测机构、行业协会、复制单位和管理部门的19位专家对音像制品质量技术要求国家标准进行了审查。
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司长王岩镔、副司长黄晓新,总署办公厅副巡视员谢俊旗出席了审查会。
据了解,2001年,新闻出版总署年度科研计划将制定新闻出版行业标准《音像制品质量技术要求》列为年度科研项目,由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承担标准的起草工作。2002年,总署科技发展司在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标准制修订计划中,将该标准由行业标准提升为国家标准,并于当年5月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经过多年努力,终于完成以录音带、CD、录像带、VCD、DVD五种常见的载体作为基本分类的《音像制品质量技术要求》国家标准(送审稿)。
审查会上,专家们对音像制品质量技术要求的盒式音带、数字音频光盘、VHS像带、数字视频光盘、多用途数字视频光盘等五类系列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条逐字审查,并提出了7个方面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悉,《音像制品质量技术要求》标准的出台,将为新闻出版总署即将部署开展的奥运复制产品质量检测活动提供依据。 (来源:人民网-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