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气焊加大锤”的简单回收方式有望改变。昨天,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包括一汽在内14家企业名单,这些企业将在全国率先试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实现废旧汽车零部件的再生制造,再造出的产品技术性能和安全质量同样能达到原产品的标准。
一汽等14家企业成首批试点
据了解,汽车上的钢铁、有色材料零部件90%以上可以回收、利用,再制造产品与新品比较,成本只是新品的50%,同时节能60%、节材70%。在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汽车再制造已是成熟产业。我国到2010年,汽车保有量也将增至5500万辆,而当年报废的汽车也将达到275万辆。如何用好可再生的汽车资源迫在眉睫。
“国家发改委选定了一批整车整机生产企业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以推动这项工作尽快开展。”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这次,一汽、江淮、奇瑞等14家企业成为首批试点。再造范围暂定发动机等五类《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昨天同时出台。“这次试点,汽车零部件暂定为五类产品: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起动机、转向器。”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
“办法”还确定了试点的5大基本原则。一是暂不允许再制造企业从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收购“五大总成”进行再制造,其他零部件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再制造产品原则上不得低于同类原产品新件的质量保修期;三是零部件再制造企业不得回收或再制造未获得授权的其它企业产品;四是再制造产品应进入汽车生产企业售后服务系统进行流通,不得直接向社会零售市场销售;五是再制造企业应获得可再制造旧件的原生产企业的商标使用权。
再制造产品信息管理系统将建中国能源网信息总监韩晓平认为,对废旧机电产品进行再制造,有利于转变传统的“开采-冶炼-制造-废弃”的传统线性增长方式,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据透露,国家发改委将组织专家对试点进展情况跟踪管理并进行评估和总结,研究建立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完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的资质管理,尽快建立再制造产品认证、标识等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再制造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再制造产品流通。(孟为)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