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明耀通讯员费依)“去年全年追捕704件968人,追诉239件428人,同比增长6.47%。”一组数据说明了江苏检察机关创新侦查监督工作机制所取得的新突破。这是记者近日在江苏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突出追诉漏罪漏犯。徐州市铜山县检察院在立案监督徐州矿务集团化工有限公司非法买卖爆炸物一案的同时,追捕了该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朱延杰,法院一审以单位犯罪判处该公司罚金50万元,判处朱延杰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强化对另案处理、退回补充侦查后案件处理的监督。启东市检察院建立起“同案犯另案处理情况”台账,及时对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进行跟踪。该院在办理林自明抢劫、盗窃、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一案时,因林自明始终拒不供述其真实身份,将其列入另案处理台账中作为重点跟踪对象。之后,另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前段时间与他关押在一起的林自明好像是自己以前在洪泽农场服刑时脱逃的王立刚。根据这个线索,承办人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经过林的家属辨认和DNA鉴定,公安机关最终查明了林自明与25年前从洪泽湖监狱脱逃的罪犯王立刚其实就是同一个人,遂以脱逃罪对王立刚立案,目前侦查即将终结。
加强对侦查违法行为的监督,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去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提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意见151件259人,已纠正111件193人。靖江市检察院在发现犯罪嫌疑人谷某在被公安机关超期羁押后,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立即对所有案件进行清查、整改,并对直接责任人作出停职处理的决定,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