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青年凌晨作案专抢女青年
分别被判3至7年
本报讯 (记者刘杰)6名不到21岁的青年在凌晨出动,专门抢劫带包的女青年。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少年审判庭开庭审理并宣判了此案。
被告人谢辉、文勇强、王振义等6男子年龄为19至21岁,都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均为初中文化。
■庭审特写
被告与姐姐庭上洒泪交流
嫌疑人王振义来自山东省平邑县,初二时因家庭贫困辍学,随后跟姐姐一起到北京打工。案发前,他在西坝河一家餐馆打工,月薪1000元。初次作案时,他还差2个月才满18岁。
王振义受审时,坐在旁听席的姐姐王华(化名)抽泣起来,眼泪不停落下,她赶紧用双手去擦拭。
主审法官刘鹏将这一幕看在眼里。6名被告人均受审完毕,他对着旁听席说:“王华,现在法庭给你和弟弟一个见面说话的机会,希望你能代表家里,教育并鼓励王振义。”
王振义被法警再次带上法庭时,他发现姐姐坐在了被告席旁的一张椅子上。
得知可以与姐姐交谈后,王振义转向姐姐,还未说话,眼圈先红了。“姐姐,对不起……你先替我孝敬父母吧……”王振义的眼泪再也抑制不住地流了下来,他泣不成声。
因抽泣而颤抖着的王华对弟弟说,现在父母都很关心他,只是母亲的冠心病还常发作。“你在上学时都是三好学生,天天帮卧病在床的奶奶洗脸洗脚。弟弟,你不该做犯法的事啊……你好好改造,我们等你出来!”
见此场景,坐在旁听席上的王四营乡的10余名妇女都不禁落泪。一名白衣女子来不及擦自己的眼泪,却拿出纸巾,示意旁听席上的法官递给王华。随后,王华站起来,拿出父亲写的一封求情信,递给了审判席上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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