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水库应兼顾上下游利益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石磊、史文通)今天,宋福如等我省31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就山西省拟在漳河干流修建吴家庄水库问题提交建议,希望严格贯彻《水法》,修建水库应兼顾上下游的利益。
建议说,《水法》中明确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地区之间的利益。”
建议说,山西省在漳河上游已建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10余座、小型水库上百座,总库容达10亿立方米,已将漳河上游大部分径流拦截在本省境内。下游设计库容12亿立方米的岳城水库,近年实际年均蓄水仅3亿立方米。如山西再投资建设吴家庄水库,下游水利设施将因无水可用造成报废或不能正常使用,极大地浪费国家投资。况且,漳河及岳城水库是邯钢、邯电等主要钢铁、电力、煤炭化工企业的水源地,是邯郸、安阳两座城市居民的饮用水源地。如果吴家庄水库建成蓄水,将会导致下游地区无水可用。
建议说,漳河上游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达到80%以上,已属于过度开发河流,远远超出国际公认的合理极限值。在这种情况下,如再在漳河干流修建规划总库容3.64亿立方米的吴家庄水库,将完全控制漳河主要支流———浊漳河来水,加剧漳河干旱断流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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